行政处罚结果公告
一、相关当事人
当事人:湖南勇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459号东方红小区延农综合楼14楼1422C房
二、基本情况
本机关在依法对“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DNA生物物证提取箱等警用装备采购项目”(项目编号:JYZX-ZB-GX-2021-00033)监督检查过程中,发现湖南勇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存在“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”的情形。
三、处罚结果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(一)项的规定,本机关决定对湖南勇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9937.5元,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。
财政部
2024年8月20日